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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兵想单飞 公司说不许

2000-07-27 来源:生活时报 实习记者 孙展 我有话说

本报讯广州电视艺联制作有限公司25日在北京正式表态,他们对于胡兵单方面解除合约的做法“完全不能接受”。这次会议是在胡兵和瞿颖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向传媒披露将与经理人公司——广州电视艺联制作有限公司解除合约之后,广州艺联首次作出的反响。

在21日的发布会上,胡兵公开表示:在履行完2000年12月31日的旧约之后,不再与公司续约合作,而瞿颖则要求同公司解除目前尚有两年多时间的合约。据悉,两人一周前已通过律师函的形式致会公司,解约理由是“合约不公平”。

广州艺联在25日的发布会上明确表示“我公司签约艺人胡兵,于2000年7月21日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擅自单方面宣布与我公司解除经纪人合约。对此,我公司不予接受“。该公司称,他们与胡兵的合约期限是“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合约中同时规定,公司“享有独家权力,将合约期由原合约期延长至包括续约期”,公司“须于2000年9月30日前以书面通知行使此续约权”,续约期为“2001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合约规定,于2000年7月10日在律师的见证下,将书面续约通知交予胡兵本人。

事后,记者打电话向胡兵询问对此事的看法,胡兵说:“我请律师看过这份合约,他们都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胡兵说艺联公司制度不但他和瞿颖觉得不合理,连合作客户都觉得不公平。业内人士对此认为,成名艺人跳槽是当前文化市场中很普遍的一种现象。之所以出现如此情况,主要源于双方对利益的分配产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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